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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一必考内容汇总

科目一必考内容框架&摘要

I. 教师职业理念(三个观念: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

记忆形式:教育/学生/教师是什么+教师应该怎么做

教育观(即素质教育观)

素质教育是什么(基本内涵):

1.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                      

2.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4.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    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

教师应当怎么做(基本要求):

1.    教师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

2.    教师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

3.    教师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教师要促进学生活泼生动主动地发展

5.    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

教育观知识点补充(常考,非必考点):

•       全面发展是指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不是平均发展。

•       实施素质教育容易出现的误区:

1.    错误理解 (认为素质教育就是取消考试、素质教育影响升学率、不要尖子生、什么都要学)

2.    片面理解 (认为素质教育就等于减负、素质教育仅仅是学校的责任)

3.    形式化 (认为素质教育就等于开展课外活动)

•       真正的素质教育(除了基本要求之外):

重视德育;倡导理论联系实际;

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避免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

提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发展性评价,评价方式与评价主体多元化。

 

学生观(“以人为本,两独一发”)

学生是什么?教师应当怎么做?

1.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教师要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

2.    学生是独特的人:

           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承认学生个性与差异是全面发展的基础;

           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教师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3.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

           学生具有巨大的潜能,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与成人有显著差异,教师要正确看待学生的错误;

学生观知识点补充(常考,非必考点):

•       以人为本学生观要求教育公正: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过程机会均等

•       以人为本学生观要求有差异的学生共同发展:教师要促进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和身心发展水平有差异的学生共同发展

•       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括号里是教师要怎么做)

1. 顺序性:个体身心发展是有顺序的,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循序渐进)

2. 阶段性:不同年龄阶段表现出不同特征和主要矛盾(教学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

3. 不平衡性:个体身心发展不是匀速前进的过程(抓住关键期)

4. 互补性:某一方面受损或缺失,可在另一方面超常发挥以补偿(长善救失,树立信心)

5. 个体差异性:个体身心发展程度和速度具有差异性(因材施教)

 

教师观(现代新型教师观 / 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师观)

教师是什么(角色):

·      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发展的促进者;

·      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反思的践行者;

·      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      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教师怎么做(行为):

·      对待学生,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      对待教学,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      对待自我,新课程强调反思;

·      对待其他教育者,新课程强调合作。

教师观补充(非必考点):

教师劳动特征:

1.    复杂性:目的的全面性;任务的多样性;对象的差异性

2.    创造性:因材施教;不断更新教学方法;教育机智(随机应变因势利导)

3.    主体性和示范性:教师劳动工具的主体化;榜样作用(学生的可塑性和向师性)

4.    长期性和间接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师劳动创造并非直接创造物质财富

5.    延续性和广延性:工作时间不固定;教师的工作场地不局限于教室、学校

教师的专业发展

•       发展要求:学会学习,勤于反思,恒于研究,重视沟通,勇于创新

•       发展内容:

专业理念(理想,态度与道德)

专业知识(通识性,本体性,条件性,实践性)

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表达、组织管理、沟通交往、教学机智、反思研究、创新能力)

•       三个阶段:关注生存阶段,关注情景阶段,关注学生阶段

•       四种方法:观摩分析,微格教学,专门训练,教学反思

•       反思的四种方法:(强调反思的重要性:经验+反思=成长)

(1)反思日记:在一天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师写下自己的经验,以指导教师共同分析。

(2)详细描述:教师相互观摩彼此的教学,详细描述他们所看到的情景,讨论分析。

(3)交流讨论:教师聚在一起,提出课堂发生的问题,共同讨论解决方法,共享得到的方案。

(4)行动研究:针对课堂上遇到的问题,探索改进教学的行动方案,进行调查和实验研究。

II. 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三爱两人一终身”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III. 教育法律法规 (这块只考选择题,不用背太详细,记得就行)

考察内容范围及通俗易懂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基本法,只给框架,不说人话,具体内容不咋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生平等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年年考次次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要保护学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常考隐私权和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继续教育,不得歧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熊孩搞事家长赔,职员过失学校赔,放学不关学校事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都9102年了,这规划纲要真的不咋考了

以下高频考点汇总:

学生的权利:(义务教育) 免试入学,机会公平,不被开除(重大问题屡教不改监护人无力管教,则送往工读学校进行矫正),不被体罚,不被歧视(残疾/违法),羁押服刑期间有权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任何人不得因任何理由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监护人不得阻碍义务教育,企业不得雇佣童工)

(作为未成年人) 隐私权(信件日记等隐私仅公安及检察院审案时可查阅,无行为能力可由监护人代为查阅,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学校媒体等不得公开犯错误未成年人的信息)

(作为公民的权利)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名誉权等

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报酬待遇,学术研究,指导评价,进修培训,民主管理6项职业权利,申诉权,公民权

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履行教学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爱护、尊重学生等

监护人:不得使16周岁以下儿童脱离监护独自生活,不得虐待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不当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学校:义务教育不得划分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职工有过失的,由学校负责赔偿后可向职工追责

社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舞厅

背完收工 (๑•̀ㅂ•́)√ 

恭喜小可爱,你已经get到科目一必考的60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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