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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些证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

12月1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包括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等在内的72项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作为专项附加信息进行申报。其中,针对同一年取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关证书的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中,只能选取其中一项进行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继续教育专栏填写专项附加信息进行申报;有公司扣缴义务人的可通过公司申报系统进行统一申报。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的,纳税人可拨打12366进行咨询。(记者胡舒彤)

提醒!这些证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

catalogs:112594;contentid:12138802;publishdate:2023-12-14;author:王焕君;file:1702553264671-a86549b6-ac7b-4267-ab63-4c9dfc177cc4;source:33;from:河南日报;timestamp:2023-12-1419:27:38;[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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