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职员培训费记入职工教育经费会计科目。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1.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
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扩展资料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