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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舞蹈编导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一、考试内容(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注:初试示范视频预计于2023年1月28日在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zs.sta.edu.cn)公布,请严格按照示范视频中的考试内容及顺序进行录制。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4分钟以内):

(1)基本条件;

(2)基本功;

(3)剧目表演:自选舞蹈作品片段,不设舞种限制,该部分时间长度2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考生须严格按照本专业示范视频中的考试内容及顺序进行录制(示范视频将在统一时间发布,另见公告);

(2)横屏拍摄,建议镜头与考生的距离为3-5米,与考生保持平行;

(3)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4)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

(5)视频录制时考生着紧身衣裤;剧目表演可着表演服装;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品;

(6)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7)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8)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9)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舞蹈编导专业试行优质生源“绿色通道”,考生在完成我校网上报名缴费后,可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要求提交本人获奖证书与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学校组织考委团队对作品进行评定,被评定为“通过”的考生,即为初试合格,可直接参加终试。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考生近三年内(2020.1.1-2022.12.30)获得以下个人奖项或入围国际、国内舞蹈展演:

①入围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个人)

②入围全国舞蹈展演(个人)

③入围中国舞蹈“荷花奖”评奖总决赛(个人)

④入围北京国际芭蕾舞暨编舞比赛决赛

⑤入围上海国际芭蕾舞比赛决赛

⑥获得韩国首尔国际舞蹈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个人)

⑦获得全国中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个人)

2.材料提交、填写要求:

①奖状证书:

a.满足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b.展演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c.官方发布的入围决赛通知原件或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在2023年1月20日15:00前在线完成填写提交《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舞蹈编导“绿色通道”报名表》(报名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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