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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我校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就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对定向和非定向就业事项公告如下:

1.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但须与我校、考生所在单位、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有工作单位且以非定向就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所在单位对报考类别的确认回复函;(模板见附件)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定向培养协议书交至我校。档案或协议书逾期未到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以考生寄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为准。)

 关于确认非定向就业博士考生报考类别的函告书.pdf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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