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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涌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2人、火场文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火场文书岗位1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2月21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火场文书岗位除外);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1.98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 12月21日-2024年1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1124137877@QQ.com (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战斗员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战斗员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战斗员、火场文书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5)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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