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
教育部2022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做好我校骨干计划的博士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1〕1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度骨干计划的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5人,由学校单列安排,不占招生院系的普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落实到相关院系和专业,录满为止。
二、资格审核
骨干计划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本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同时符合教育部、我校和招生院系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报考资格由招生院系进行审查。
三、考核
1.招生院系对骨干计划考生按照普通考生的招生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能力和外国语口语)并给出成绩,按照不低于拟录取普通考生水平的要求推荐进入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全校招生计划数,参照上年推荐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为6人及以下的院系可推荐不超过1人,有效报考人数为7人至12人的院系可推荐不超过2人;临床医学院报考人数较多,按比例推荐。
2.研究生院对院系推荐考生组织“综合能力”考核,考试内容为中文阅读写作与外国语阅读写作(其中外文学院考生应选择第二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考核形式暂定线上笔试。按照“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50%、院系考核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得出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招生计划内取足考生数,进入后续录取审核程序。“综合能力”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构要求,如果总成绩排前15名的考生中汉族考生超过1人,择优录取1人。
四、相关事项
1.骨干计划博士生招生的其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执行。
2.我校每名导师2022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包括普通考生、骨干计划等各类专项)的总数不超过3人,导师招收骨干计划考生要按照所在学科标准承担部分培养成本。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