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医务(教)处(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会将于2020年10月17日组织实施北京地区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考评。
2、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3、其中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执业范围一致,执业助理医师不可报考医师类专业。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二、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者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直接报名,提交所有报名信息及合格的电子照片后,方为网上报名成功。每人只可选报一种考评专业,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三、考评方法
此次考评工作采用传统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评内容围绕考评大纲,考生报名后可从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考评科目的考评大纲。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命题和评分工作。
四、提交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本年度考试资格审核只接收邮寄材料,不受理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邮寄以下材料:
1、《报名表》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报名表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工作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具体格式参照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网站通知附件);
3、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4、报考医师类别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技师、物理师、化学师不需要提供此资料),报考技术类别需提交相应技术类职称证书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必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装订,于2020年9月6日快递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7号北京医学会117室(不接受补充材料、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关莹莹、谢璐;联系电话:010-65594123、010-65227117。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 - 25日
2、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6日(不接受补充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12日-1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周六)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六、考评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17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评。
2、考生网上查询成绩时间为考评结束后2个月。
3、自2018年起,成绩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化,考评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通知。
七、费用
考生自愿报名,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特别说明:
1、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考试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整。我会将在北京医学会网站上提前通知调整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邮寄提交书面材料资格审核、报名确认成功后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安排,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3、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信息有误,审核时将退回,切勿因此而错过报名时限;
4、请考生务必将资料准备齐全,简单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7号北京医学会进行审核,不接收补充材料,纸质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逾期恕不受理;
5、成绩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化,考评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通知。
联系人:师伟 关莹莹 谢璐 联系电话:010-65594123 010-65227117
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
2020年7月29日
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