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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栏 泰安考点关于2024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各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和省医考办相关考试通知要求,现将泰安市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定于2024年6月15日至26日;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一次考试定于2024年8月16日至18日,医学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定于2024年11月9日至10日。

2024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山东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二、考试报名、个人照片、报名材料提交及网上审核

1. 泰安考点报名人员范围。

所在试用单位为在泰安市注册的医疗机构的考生。

2. 考生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报名材料时间。

请考生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系统内《考生操作指南》步骤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立即上传相关报名电子版印证材料,逾期未报名或未上传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所有考生一律重新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对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漏项或未将所需印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错传、漏传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3年在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缴费后直接参加今年医学综合考试,但仍需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2024年医学综合考试。

3.个人照片上传要求。

考生在上传个人照片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照片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的制作)。

4.网上材料审核及相关要求。

考点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 

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严肃性和特殊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在相关报考证明材料上签字、盖章时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6类人员(非本单位人员、非在岗人员、假证人员、报考类别与实际岗位不符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已注销或未年审人员、未参加2023年度定期考核或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出具符合报考的证明材料。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2024年山东考区继续采取考生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模式。网上审核期间,审核人员对考生填报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印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

请考生认真阅读《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按要求进行材料上传。

(1)身份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必须使用原件拍照上传,扫描件、复印件照片上传无效。

(2)往年审核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再次报考,所有材料均需重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等仅当年有效。

(3)审核意见会通过短信提醒或网站推送方式反馈,请考生务必正确维护手机号码。审核时间段内,报名网站上传材料界面,将实时推送审核人员发送的审核反馈意见,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以便及时获取审核反馈意见,及时完善印证材料。因未按要求及时正确完善报考印证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审核时发现考生上传材料有疑义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材料补充,必要时需携带材料至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内正确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因系统内无手机号码或手机号码无效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中专学历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材料(见附件1)后,需到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1. 需要现场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3)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中专的考生还须提供中专学籍档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报到证。

2. 接收纸质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工作时间)

地点:泰安市人民政府东南门:市政中心来客登记室(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

3. 其他说明。

  (1)提交纸质材料的人员为持中专学历报考助理医师的考生或已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

  (2)所有上交材料的考生,必须按照“附件1”在网上报名成功并完成所有材料网上上传后,上交纸质材料。

请考生务必将所上交材料原件拍照后报送,以免考生在系统审核期间需要完善材料时无法再次上传。

(3)因考生未按要求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所有纸质材料留存考点至省考区复审结束后返还,时间待定,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注意事项

1、泰安考点仅对工作(试用)单位在泰安且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每次撤回或修改网报信息及有关材料后必须进行再次提交,否则无法进行审核。

2、报名系统内工作单位不存在的,考生可在系统内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添加工作单位审核,联系电话6991713。

3、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全面并与上传材料一致,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必须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材料中凡须法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等缺一不可。按要求上传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要清晰可辨,因材料不清晰造成的无法通过审核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助理升执业的考生需上传取得助理证的全日制学历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上传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中专学历考取的助理资格证,不论以何种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均须上传原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助理执业证书的个人信息页和所在执业地点页均须全部上传。

5、一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时间至少跨到2024年1月,2024年8月31日止。

6、考生提供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必须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考生个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或假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扣留假证明和证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并上报国家、省卫健委和相关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构成犯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doc

2、在线审核系统上传材料指南.doc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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