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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2021

关于“广州市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2021”,相信参加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官方文件原文如下: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为做好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的精神和广东考区有关报考工作的安排以及本考点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考点有关报考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日期和时间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1月21日24时。

(2)2021年报考注意事项:①根据国家医考中心和广东省考区办要求,2017年起广东省考区将开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具体报考事宜参照《关于开展2017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通知表格请使用2021版);②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凭《通知单》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下称“《报名申请表》”)上签名,签名确认后,网上信息将不再进行修改。然后于2月10日24:00前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医考服务”栏目进入“省网报名”页面或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2),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kb-120kb),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现场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规定提交相关纸质报名材料。③考生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报名申请表》必须有系统打印的报名序列号(手写无效)。④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3);⑤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要求,考生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须按2014版执行,详见附件清单。⑥试用期考核证明起止时间应如实填写,在报名确认期间试用未满1年,非应届报考的考生需填写《非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1);助理升执业医师考生,则填写《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2)。⑦在儿科岗位工作,符合相关规定人员,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时选择“儿科”加试,同时申请加试人员应填写《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见附件5)。⑧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应同时提交学生证信息页复印件。⑨网报结束后上述工作未完成者,不予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提交的材料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3)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1年1月25日~2月8日。(请按照我区规定时间)

现场报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考生报考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区卫健局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新冠疫情常态化下,各报名点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报名确认单位批次和时间,请考生现场确认期间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留意所在区卫健局报名点的公告,或电话咨询清楚,逾期恕不受理。

军队、武警医疗机构考生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材料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地址:荔湾区西华路534号103室,咨询电话:81084245)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确认日期:1月25日~2月4日。注意:部队考生的材料须由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和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实践技能考试日期:

(一)临床类别:2021年6月10~23日。

(二)中医类别:2021年6月19~27日。

(三)口腔类别:2021年6月19~27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1年6月19~20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6月23~29日。

注:技能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医学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下午16:30-18:30和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1:35。

二、系统审核材料及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各区(县级市)卫健局报名点须在国家医考网系统上确认考生报名材料及报名序列号;同时,各报名点在广东卫生人才网系统上审核考生申报资料后,须将审核通过的考生数据提交至考点,确认与国家医考网系统的数据一致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如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须在两个系统上填写审核不通过的理由,并按照系统程序作拒绝处理。

2.各区(县级市)卫健局报名点上报纸质材料时间:2

月9~23日。注:报名点审核结束提交考点后,考点将不再受理资料补传。

3.考生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报名申请表》必须有系统打印的报名序列号(手写无效)。注:现场确认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网上信息将不再进行修改,提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三、报考资格条件

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四、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一览表:

报名点名称报名受理机构名称报名点地址咨询电话越秀区越秀区卫生发展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正南路6号之一,区卫健局11楼1108室83342041海珠区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海珠区宝岗路宝龙直街7号之五(怡龙大厦)84392979荔湾区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81566529天河区天河区医学会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天河区卫健局1楼105室(琶洲大桥北公交车站)85108317白云区白云区医学会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同路24号3号楼5楼(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36911434黄埔区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717室32363326番禺区番禺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东路93号行政楼706室84787381花都区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花都区公益路14号,区卫生健康局1楼104室医政医管科36857598南沙区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208室医政科84985589增城区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32855199从化区从化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从化区河滨南路39号87963392

五、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一)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符合要求的免冠证件照(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3、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加盖的公章一致。

4、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于现场审核时由审核人员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网)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毕业学校名称应与证书公章一致。

2、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

3、持《中专自考毕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4.1入学时为军人身份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

4.2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学历,且毕业证书上午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

4.3军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可核验的学校所在地省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鉴定和招生批文(持2018年起毕业的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或持考取助理医师资格的中等专业医学专业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不提交)。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上一项要求材料(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2021年3月31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大陆公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外籍人员的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及大陆居住证(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6)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填写,试用截止时间应与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一致。

第5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2020年准考证复印件

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20年10月-2021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4、上年度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今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去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替代备案表。

5、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个人联。

第6页: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试点)的考生,除第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7-10页材料:

第7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卫生室盖章的《报考人员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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