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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暂行办法》(成中医研究生〔2023〕21号)、《关于评选2023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9号),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原则为“品德端正、学术突出、工作出色、全面发展”,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暂行办法》中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

3.诚实守信,遵守学术道德,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学习生活中和各项活

动中起表率作用。

(二)在读期间,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才能申请:

1.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校公示无异议);

2.以第一完成人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远志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的研究生;

4.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或具有1区全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硕士研究生(期刊大类分区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

5.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学术专著(出版社以《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有个人证书)的研究生

6.在服务社会、甘于奉献、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方面有典型事迹且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的硕士研究生;

以上所有成果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在读期间获得研究生优秀团队荣誉的研究生或者校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研究生,在评审时可予优先推荐。

(三)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1.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2.参评学年学籍有休学、保留学籍者;

3.参评学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4.参评学年有违纪现象,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二、评选比例及程序

(一)2023年全校共评选优秀研究生100名,其中硕士70名,十佳硕士研究生10名。我院优秀研究生名额见表1:

表1 我院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院 硕士研究生 智能医学学院 1名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请于10月20日下午15:00前向学院申请并提交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且不接受材料补交。

材料包括:《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含所有证明材料)、《智能医学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推荐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智能医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评审细则》进行审核、计分与评选,按照学校下达名额进行优秀研究生推荐,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根据十佳硕士研究生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的原则,通过网络评审从100名优秀研究生中评选出前15名硕士作为十佳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学校组织十佳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评审环节将以学生答辩、专家评审方式进行,根据现场实名打分排名,择优评选出10名十佳硕士研究生,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获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佳硕士研究生称号并奖励。

(四)本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的课程成绩单打印日期起始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参评研究生评审提交成果署名需为成都中医药大学。

附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02310181650375436.doc

2.智能医学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汇总表202310181651123805.xlsx

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推荐一览表2023101816513106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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