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废旧物资回收资格证  > 关于“广州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关于“广州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我中心一批医疗设备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报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中心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具备医用设备回收资质公司参加竞标。本次报废设备的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一、处置项目(见附件1:广州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清单):

二、项目概况:

1. 回收废品种类:主要为报废医用设备、电器、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由于设备维修会拆除报废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维修,清单内部分设备可能会缺少零部件,故设备数量及品质等以现场看货为准)。

2. 回收地点:①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广州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内)

             ②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健生路1号(原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3.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具有医疗器械回收资质合法注册登记的单位;

4. 具有固定的满足服务要求的运输车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且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是具有医疗器械回收资质合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经营范围请自行打印,不另外上网查询);

2. 必须提供具有专业回收、处置资质的证明:含①医疗器械回收许证、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经营范围包含“医院报废医疗设备”)、⑤环境保护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废旧医疗设备回收”)⑥放射污染回收资质证明、⑥特种行业许可证、⑦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及社会保险文件;

5. 报名需提交1份加盖公章报名函(报名函详见附件2)。

注:1、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2、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邮寄至报名地点,暂不接受现场提交资料,如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报名。3、报名资料概不退回,审核合格者,另行通知现场看货(报价)时间。

五、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设备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成交后,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等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报废医疗设备的结构、状况均以标的的现状为准,医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投标承诺书》,并密封带至现场,查看实物后再进行报价;

3. 本次投标原则以最高价中标;

4. 医院项目小组最终评定中标单位;

5. 中标后,中标单位按中标价一次性缴纳中标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将这批废旧物资运离;

6.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再次临床使用。中标单位需承诺将所有报废医疗设备(不论材质)清理干净,并自行承担设备拆装、清运等相关费用及拆除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离院后严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置,不作为医疗设备二次销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翻新流入市场,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否则因违反以上承诺所产生的后果由回收公司全部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08:00至 2024年6月21日16:00时止。

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负一楼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关庆东  联系电话:020-32882182

附件1:广州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清单.xlsx

附件2:报名函.doc

 

广州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4年6月14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