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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最新工作部署,按照《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2021—2022学年校政字103号)和《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一般类型)实施细则》(2021—2022学年校政字104号),现就本年度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要点

1. 网上申请填写阶段(9月2日20:00 — 9月9日17:00)

所有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的学生均应在“微人大—校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申请并保存,填写时应明确选择推荐生类别。

拟申请一般类型的学生,除普通类别外,其他类别均应于9月4日17:00前另行提交资格认定申请,过时将无法提交。体育部、校团委、党委人民武装部在9月6日17:00前认定是否具备资格。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可继续补充完善申请信息,但不得再调整推荐生类别,此前用以完成资格认定的信息也不得删改;未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推荐生类别将自动转为一般类型(普通类别)。请学生务必在9月6日17:00后登录系统查看认定结果,并按统一时间安排完成后续环节。

拟申请骨干计划、支教团的学生,资格认定时间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另行通知。

2. 网上申请提交阶段(9月9日8:00—17:00)

所有申请人均须于9月9日17:00前完成申请提交,过时将无法提交,提交后所有信息无法更改,请务必确认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提示:申请人须点击申请页面“提交”按钮方可完成申请提交,因未提交而未完成申请程序的学生,不可进入后续综合评价阶段。

3. 综合评价阶段(系统截止时间:9月13日12:00)

学院(系)根据学校规定,对所有推荐类别的学生进行统一综合评价。由各负责单位在系统中录入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等成绩并提交。成绩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可以查询,并在网上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留存。该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学生本人不得自行制作表格或在系统外修改任何相关信息。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缩小规模、提高标准、有序过渡的原则对申请骨干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4. 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系统截止时间:9月14日17:00)

各推荐单位形成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须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审定。骨干计划初选名单须经党委学生工作部部务会审议并报学校党委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办公会议同意。

各推荐单位初选名单公示3天,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名单及排序。如对各学院(系)初选名单有异议,应就相关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如对骨干计划初选名单有异议,应就相关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党委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和学校党委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应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5. 学院(系)及相关单位报送纸质版名单(报送截止时间:9月18日12:00)

6. 后续审批环节(9月下旬)

教务处审核初选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后,教务处统一公示拟推免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推免名单。

7. 报考、复试与接收(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报考、复试、接收等后续工作安排,以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的操作说明,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1. 2025届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中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如因其他政策变化导致工作环节或时间安排需要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2. 本年度推免适用的学业综合成绩计算范围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即大学外语和大学外语拓展类课程)、公共数学、数据与信息技术平台课(即公共计算机)、部类共同、大类共同、部类基础(必修)、学科基础、专业核心课、经典历史著作阅读(适用于未修读思政选修课的学生),以及所在学院(系)开设的学年论文。对于转专业及退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不要求的课程,不计入推免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提交申请时系统中已有的课程成绩为准。申请保存阶段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请学生仔细检查个人成绩单,若有成绩相关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系)教务秘书在9月9日中午12:00前解决。

3. 理工类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2,其他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4的一般类型学生申请时,需于9月13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统一提交至教务处:(1)三位专家的推荐书(9月2日起通过教务处官网-文件下载栏目获取指定模板);(2)获奖或参与项目的证明原件;(3)发表的论文以及相关杂志或书刊封面的复印件。每个申请人的材料分装一袋〔注明学院(系)和学生姓名〕,推免工作结束后,材料通过学院(系)返还申请人。

4.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申请一般类型推免的学生,除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以外,英语口语成绩应达到学校口语能力标准四等(含)以上,笔试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6 分(含)以上或学校公共英语相应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B(含)以上。

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英语口语成绩应达到学校英语口语能力标准三等(含)以上,笔试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6 分(含)以上或学校公共英语相应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C(含)以上。

学校公共英语相应课程如下表(所有课程均需达标):

级别

对应课程名称

A级起点

学术英语视听说

拓展类课程/大学英语写作二(慕课)

B级起点

学术英语视听说

拓展类课程/大学英语写作二(慕课)

艺术学院(Ⅰ级)

大学英语综合Ⅱ

艺术学院(Ⅱ级)

大学英语综合Ⅲ

实验班

学术英语听说Ⅱ

学术英语读写Ⅱ

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其他社会普遍认可的英语成绩进行认定,认定标准如下表:

成绩及学生类型

托福网考

雅思

(学术类)

大学英语六级

口语考试

笔试成绩

非艺术类学生

总分72

总分6

——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总分42

总分5

——

口语成绩

非艺术类学生

口语20

口语5.5

B+(2023年6月前)

良好(2023年6月起)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口语16

口语4

B(2023年6月前)

合格(2023年6月起)

注:上表中的年月均指考试时间。

5. 申请骨干计划、支教团的学生,经相关部门确定在初选名单之内的,不得更改推荐生类别。如未被列入初选名单,但综合评价成绩符合所在学院(系)推免标准的,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原专项类型负责人、学院(系)同意,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可变更为一般类型。

6. 根据2014年6月26日印发的学校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国学院本科生原则上仅能推荐至文史哲相关专业免试攻读研究生。

7.学院(系)推免实施细则,可自9月2日起通过“微人大—校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查看。

咨询方式(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教务处宋老师 62513533(学校推免政策咨询)

研究生院陈老师 62515340(学校研招政策咨询)

校团委张老师 62515570 (支教团、美育骨干相关咨询)

学工部王老师 62515533 (骨干计划相关咨询)

孔老师 62512772 (退役学生相关咨询)

体育部王老师 62515558 (体育骨干相关咨询)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

(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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