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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我院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复试。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成绩达到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调剂相关要求,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2.符合学校调剂相关要求(见附录1)。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要求

(一)复试名额确定

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180%。

三、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网络面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从以下方面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二)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三项内容。三项合计满分10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满分20分。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包含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问答。基础知识:结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笔试科目,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程度,3~5题问答;专业素质:主要考查考生专业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从10~20个题目中抽取若干题进行问答。满分40分。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科研潜力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满分30分;综合素质评定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奖励、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为考查依据,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① 大学英语四级加4分;

② 过大学英语六级加6分(不与四级累计加分,取高者);

③ 获校级(地市级)优秀奖项加1分,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加2分,(此项累计最高为2分);

④ 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1分,第二、三作者每篇加0.5分,必须是公开发表。(此项累计最高为2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成绩标准分=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分批复试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开展复试。

六、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分)=(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考试科目数量及科目分值,依据下列公式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

化学070300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500分)/5,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200分)/2;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500分)/5,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350分)/3.5;

化学工程085602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500分)/5,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350分)/3.5。

七、排名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各招生专业/领域分批开展复试,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每一批次复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经过优先录取而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

(二)           录取规则

1.相同学科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可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三)           候补与补录

公布第二批次以后拟录取名单时,可设定若干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如果学院在8:00-23: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处理。

(四)           录取通知与确认

学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时,拟录取考生需要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12小时之内做出点击确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复试平台及环境的要求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复试,使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备用方案为腾讯会议。

学院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该考生的复试。

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禁止戴帽子、围巾、口罩、耳机,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位于考生后方2米,与显示器正面成45度,静音,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官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招生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之前复试的内容有效,后续复试时间可予补足;如果在学院复试结束后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复试过程中,评委出现不当行为,考生应当先完成考试,过后再向学校申诉;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成绩。

复试试题为考试机密,复试过程严禁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

九、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籍进行核验,对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网络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需提供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业绩能力评定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首页等)。

7.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材料。

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排版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为“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

复试考生的报到、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安排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学院招生复试QQ群通知或学院网站公告。

十、招生指标

序号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推免生人数

1

学术型

070300

化学

104

3

2

学术型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111

3

3

专业型

085602

化学工程

146

0

如后续学校对我院招生指标进行调整,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消息。

十一、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注销其学籍。

十二、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校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做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二)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三)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2834

                    电子邮箱:hyyjsb@qq.com

                    监督电话:0771-3236824

 

 

 

 

 

 

 

 

附录1

广西大学调剂考生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复试调剂细则。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除了非全日制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EMBA)以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申请调剂。

二、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1.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小时,若某招生学科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话,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我校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的时候,要审核该生的学籍学历相关信息,发现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必须报告研究生院招生办。若考生被列入复试名单的,需提醒考生在复试前出具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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