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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寒假!广东14市最新教学安排出炉,不返校+期末不考了!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可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积极为因疫情防控不能到校的学生提供线上考试或线下补考。

3.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八年级)推迟到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各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一旦出现阳性病例及时上报,快速处置。

5.幼儿园参照上述有关要求执行。

6.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寒假前教育教学安排,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云浮市

12月19日,云浮市发布“关于调整云浮市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幼儿园自12月20日起不再返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21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期末学业检测调整至春季学期进行; 普通高中学校按校历执行,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中职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

关于调整云浮市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

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降低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确保低龄儿童身体健康,决定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校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一、教学安排调整

(一)幼儿园自12月20日起不再返园。对居家照护确有困难的幼儿,家长可自愿申请返园。各幼儿园安排好返园幼儿的在园生活。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21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对居家照护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可自愿申请返校。对返校的学生,各学校要组织好学习和生活服务。义务教育学段秋季学期学业检测时间调整至春季学期进行。

(三)普通高中学校按校历执行,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各普通高中要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同步线上教学服务。

(四)中职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

二、加强居家学习、安全管理

居家期间,请各地各学校调整好课程教学安排,并指导做好学生居家期间劳动课、科学实验、手工技能、素质拓展、课外阅读课程等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学生加强疫情自我防护工作。学校要每周2次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督和看护。

云浮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韶关市

据“韶关教育信息”消息,经研究决定从12月21日(周三)起,全市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停止幼儿入园;小学各年级、 初一、初二、高一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到校线下教学或居家线上教学; 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申请居家学习,相关学校提供线上教学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再组织考试;高中一、二年级统一参加下学期初粤港澳大湾区联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既有安排,结合韶关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决定从12月21日(周三)起,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具体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停止幼儿入园。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可申请继续入园,各相关幼儿园开设托管班,安排好照护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困难。

二、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高一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到校线下教学或居家线上教学。

三、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申请居家学习,相关学校提供线上教学服务。

四、各中小学校统筹组织好线上和线下教学,确保同样的教学效果和课程安排。居家的学生,学生家长需加强监管,确保学生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并按照学校安排参加网上教学;到校的学生,学校通过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抽测,持续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五、按照原校历安排,本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复习、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6日,1月8日(包括幼儿园)正式开始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复习、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1月14日正式开始放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再组织考试;高中一、二年级统一参加下学期初粤港澳大湾区联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中小学校散学典礼提倡以线上形式举行。

六、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

韶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佛山市

据佛山日报消息,12月18日,佛山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关于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通知指出, 普通高中学生可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 12月19日起,停止返园。

通知原文如下:

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关于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市属幼儿园:

根据当前佛山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确有照护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返校。各学校组织返校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照护服务和午餐。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由各学校根据学情适当降低难度,采取线上指导练习、 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开展测试。

二、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12月19日起,停止返园。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可自愿申请幼儿返园。各幼儿园安排好返园幼儿在园生活。

三、普通高中学生可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各普通高中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线上教学,并按要求组织好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和教学质量检测。

四、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佛山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12月18日

东莞市

据东莞市教育局18日消息,东莞市普通高中学生可返校上学,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本学期不再安排集中线下期末考试(自查) ,由各镇街、各校立足实际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线上练习等方式进行。

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不再返园。

具体通知如下:

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东莞市教育局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安排发布最新通知:

一、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不再返园。对居家照护确有困难的幼儿,家长可自愿申请返园。各幼儿园安排好返园幼儿在园生活。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19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对居家照护确有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返校。对返校的学生,各学校要组织参加线上教学,午餐午休等服务正常提供。

三、普通高中学生可返校上学,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各普通高中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同步线上教学服务。中职学校可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再安排集中线下期末考试(自查),由各镇街、各校立足实际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线上练习等方式进行。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和普通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省级及以上考试执行上级有关安排。

清远市

据清远日报消息,12月18日,清远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安排的通知》提出,普通高中学生可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线上学习。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安排,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研判决定学生是否返校(园)。义务教育阶段4—9年级期末抽测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

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

1、自12月19日起,市直属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在读幼儿(学生)本学期不再返园(返校)。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可向所在幼儿园(学校)提出返园(返校)申请,幼儿园(学校)要妥善安排好返园(返校)学生生活。

2、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安排,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研判决定学生是否返校(园)。义务教育阶段4—9年级期末抽测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普通高中学生可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线上学习。各普通高中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线上教学,并按要求组织好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和教学质量检测。

4、中职学校可根据各校实际对线下集中教学和社会实践时间作出调整。

清远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12月18日

潮州市

据潮州教育消息,16日,潮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22—2023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其中提到:

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于2023年1月8日开始放寒假;普通高中于2023年1月15日开始放寒假。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6日。

广州市

根据当前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12月19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高二、高三年级学生继续以自愿为原则返校开展线下教学,未返校的学生同步开展线上教学。本学期中小学其他年级不再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不再安排幼儿返园。

高二、高三年级做好市高三调研测试、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其他学科期末测试。未返校的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线上期末质量测试,根据学情适当降低测试难度。义务教育阶段期末工作按照“双减”相关要求执行。

黄埔区

20日,广州黄埔教育发布《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黄埔区中小学期末质量监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高二、高三年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分别做好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市高三调研测试。 本学期的期末质量监测推后至下学期进行。区教育研究院将提供监测试题供学校选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荔湾区

广州荔湾发布《关于荔湾区中学期末质量监测安排调整的通报》,本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包括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初中三个年级)和高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调整至第二学期初进行,高三年级参加广州市调研测试。

关于荔湾区中学期末质量监测安排调整的通报

根据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有效实施质量监测相协调,现将我区本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安排调整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包括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初中三个年级)和高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调整至第二学期初进行。

二、高三年级参加广州市调研测试。

三、各初中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要求,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难度,自行组织线上期末质量检测;各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要求自行组织线上期末质量检测。

荔湾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越秀区

据南方都市报凌晨消息,越秀区中学的期末考试安排已定。据了解,越秀区全区统一将本学期初中阶段和高一、高二年级的期末考推迟至下学期开学,高三年级参加广州市高三年级调研测试,部分中学将自行组织学业测评。

据越秀区某中学初三年级通知,本学期放假时间暂时仍为1月7号,接下来3周仍将继续上新课。该校还提醒家长和学生,切勿学习松懈等放假,紧跟老师节奏完成初中最后的新课学习。下学期预计开学期末统考结束后将基本进入中考总复习。

越秀区另一所中学向各级长发出通知,该校现初定12月24、25日(周六、周日)进行各科总结练习,该练习不计入学生的学期总评。26、27日(周一、二)休息。并要求各备课组长,做好出卷安排。

南都记者从确切渠道获悉,越秀区关于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中学各年级诊断性调研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七、八、九年级,高一、高二年级调研时间延至第二学期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高三年级参加广州市高三年级调研测试,具体安排见高三调研测试考务通知。

三、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以省考试院的相关通知为准。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考试管理”要求,高中阶段学校要遵循高中学校相关考试要求,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期末相关工作。

南沙区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监测年级为九年级)以及高一、高二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调整至2022学年第二学期初。

珠海市

20日,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印发《关于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幼儿园自12月21日起,不再返园。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可自愿申请幼儿返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21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对居家照护确有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返校。

普通高中学生可返校上学,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各普通高中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同步线上教学服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同意,决定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

一、幼儿园自12月21日起,不再返园。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可自愿申请幼儿返园。各幼儿园安排好返园幼儿在园生活。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21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对居家照护确有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返校。对返校的学生,各学校要组织参加线上教学,午餐午休等服务正常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由各区各校根据学情立足实际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线上练习等方式进行测试评估。

三、普通高中学生可返校上学,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各普通高中制定“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工作方案,为居家学习的学生提供同步线上教学服务。普通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省级及以上考试执行上级有关安排。

四、中职学校可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12月20日

12月16日,广东珠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珠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在家上网课。

一、寒假时间安排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珠教基〔2022〕14号)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具体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高中阶段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

第二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具体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二、本学期各类考试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

珠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各年级期末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8日-30日。

2.高中阶段

珠海市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9日-11日;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28日-29日。

广东省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23年1月4日-6日

广东省组织的春季高考:2023年1月7日-8日

注意: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本学期不再返校(高三年级除外)。倡导各校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试卷讲评、学生表彰、散学典礼、家长会等学期末收尾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有序开展期末各项工作

各区各校要结合本学期教学周次少,疫情影响多的现状,及时调整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按时保质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提早做好期末工作筹划,妥善开展好期末复习考试、教师评语撰写、学期总结、寒假安排、下学期工作计划等各项工作。

(二)尊重意愿,开展“线下+线上”同步课堂

鉴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各校要制定好“线下+线上”同步课堂的教学方案。家长和学生可以视家庭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同步学习。各区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选取线上教学平台,充分把关平台的安全性、适用性,提早做好设施设备的调试,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线下+线上”同步教学。

各校要指导教师在同步课堂教学中灵活安排知识讲授、情境呈现、问题互动、学生展示等环节,以交流讨论、在线抢答(点答)、生生互评、视频与实验、在线测试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学习活动,防止发生“一讲到底”“纯文字课件读课”“完全视频播放”等现象。

(三)加强领导,如期做好考试安排

各区各校需积极做好期末各类考试的准备工作,完善考试方案,优化考试方式,保障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各校在考场编排、考前备考、教师监考、考后阅卷等环节中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完善“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积极为因疫情防控不能到校的考生提供线上考试或线下补考。

四、相关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各区各校要继续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防疫管理。

一是各学校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开展校内戴口罩常态化督查,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佩戴好口罩。

二是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正确引导。

三是加强校门出入管理,非白名单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做好校园各类场所清洁与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和其他公共场所良好通风。

四是各校“一校一案”“一校一策”不断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听从属地安排,配合卫健、疾控、镇街等有关部门做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二)落实“双减”要求,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一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注重学科的均衡性,适当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寒假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研究性学习和有益的兴趣活动,严控寒假作业总量与每日作业时间,将“双减”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二是鼓励学生假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倡均衡膳食营养和健康饮食,布置适当的“体育作业、劳动作业”,确保假期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每天参与家务劳动。

三是积极预防和缓解疫情带来的师生负面情绪,及时发现化解师生心理问题。充分发挥班主任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作用,多措并举开展学生考前、考后心理调适和指导。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子女方式及沟通技巧,加强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结,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帮助孩子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了解孩子在特殊时期的身心发展和健康状况,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三)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提醒

各区各学校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针对排查出且尚未解决的问题,利用寒假期间,加大力度集中进行整改。

一是落实家校联动。各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及学生家长掌握消防安全、交通事故、躲避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提醒和督促家长确实履行好监管的义务,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防止出现学校和家庭的“监管真空”。要针对冬季特点,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安全教育。要特别关注偏远地区的儿童寒假期间的安全看护,发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保障孩子们过好寒假。

二是加强校园安全应急值守。寒假期间,各区各学校要做到放假安全工作不放松,利用假期对校园安全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高层建筑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控,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盗窃、自杀、意外坠楼等突发极端事件发生,要落实好各项值班制度,如有突发事件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中山市

刚刚,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从12月19日起至本学期末,学生可 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同步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期末统一测试延到下学期初进行,时间另定。高三年级期末参加大湾区联考,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28日~29日。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尊重意愿,开展“线下+线上”同步课堂。鉴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各镇街各学校要按“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制定好“线下+线上”同步课堂的教学方案。从12月19日起至本学期末,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同步学习。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三、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期末统一测试延到下学期初进行,时间另定。高三年级期末参加大湾区联考,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28日~29日。

四、职业学校可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五、本学期寒假暂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通知》(中教体通〔2022〕131号)执行。

六、各镇街各学校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高层建筑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控。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深圳市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寒假时间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原计划,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各区各校应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统筹安排好教学进度、教学内容等教学事务。

《通知》要求,各区各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妥善做好各类考试的准备工作;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保障各类考试如期进行,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其中——

■2022-2023学年深圳市初三年级中考适应性考试英语听说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1日,学科笔试时间安排在12月29日-30日;

■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26日-30日;

■广东省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4日-6日,广东省组织的春季高考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7日-8日;

■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年1月7日-12日。

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本学期不再返校。

《通知》指出,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前提下,家长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学习。学校要制定“线下+线上”同步课堂教学方案,做好教学设备保障,确保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秩序。

来源:韶关教育、罗定发布、惠州教育、江门教育、南方都市报、广州荔湾发布、珠海特区教育、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南方日报、佛山日报、东莞慧教育、清远日报、潮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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