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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适用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一、拟招生人数(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环境科学与工程33人,环境工程104人,安全工程10人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见附件2。

四、模拟演练时间:3月26日上午9点开始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3月27日08:00前上传全部所需材料,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上传材料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3、4)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5)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6)

4、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所有补充材料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并以本人姓名命名):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书面申请扫描或拍照后发邮件到hjyjs@gdut.edu.cn,邮件主题姓名+考号),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6、审查流程:

(1)考生在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通过该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2)考生应提前阅读《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8)并严格遵守。

(3)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上心理测评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7。

(三)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3月28日上午9:00开始,22人分2组

安全工程专业:3月28日上午9:00开始,15人分1组

环境工程专业:3月29日上午9:00开始,135人分四组

2、考核方式

网络面试,线上口试,要求考生打开视频和音频,着装整齐并露出耳朵,不准戴耳机,视频画面必须包括考生正脸。

3、考核内容

考生须准备PPT全面展示自我(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情况、参与科研情况、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等),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展示不少于2分钟,PPT汇报时打开排练计时。PPT汇报后由面试官提问。严禁面试后以任何形式和方式透露面试内容,否则按面试作弊处理。

(1)专业知识考核(30分)

考生从题库线上抽题,考官将题目屏幕共享给考生,考生现场回答。

(2)外语考核(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50分)

包括远程面试作答与考生材料研判,各占25分。远程面试作答的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须在面试前提交到面试系统),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

加试科目:《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加试方式:线上作答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1-40%)+复试成绩×4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203,

肖老师收,联系电话020-39322296。体检指引请见附件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22296,邮箱:hjyjs@gdut.edu.cn,QQ群:902812176

远程网络复试应急联系方式:020-39322296

九、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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