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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应用日语专科专业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日语(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570206)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12656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605

基础日语(一)

8

必考

笔试

004

00606

基础日语(二)

8

必考

笔试

005

14115

日语口语(一)

4

必考

实践

006

14116

日语口语(二)

4

必考

实践

007

14117

日语听力

8

必考

实践

008

14122

日语阅读(一)

4

必考

笔试

009

14123

日语阅读(二)

4

必考

笔试

010

14114

日语基础写作

6

必考

笔试

011

00608

日本国概况

4

必考

笔试

012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13

06043

商务日语

4

必考

笔试

014

13396

初级实用日语笔译

4

必考

笔试

015

13397

初级实用日语口译

4

必考

实践

课程设置:必考课 15 门 72 学分。

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

专业代码:570206(旧代码:670206 )/专业名称:应用日语(专科)

旧计划课程

新计划课程

备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思政课 顶替

2

12656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2

12656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对应

顶替

4

00605

基础日语( 一)

8

4

00605

基础日语( 一)

8

5

00606

基础日语(二)

8

5

00606

基础日语( 二)

8

6

00843

日语阅读( 一)

6

6

14122

日语阅读( 一)

4

7

00844

日语阅读(二)

6

7

14123

日语阅读( 二)

4

8

00608

日本国概况

4

8

00608

日本国概况

4

9

00490

日语听说

6

9

14117

日语听力

8

 

 

选择

顶替

10

11600

日语综合技能( 一)

18

10

14115

日语口语( 一)

4

11

00607

日语语法

6

11

14116

日语口语( 二)

4

12

14114

日语基础写作

6

13

13396

初级实用日语笔译

4

14

13397

初级实用日语口译

4

15

06043

商务日语

4

12

00040

法学概论

6

16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港澳台生 加考顶替

13

05679

宪法学

4

17

05679

宪法学

4

说明:

1.只能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新计划课程,不能逆向顶替。

2.1 个序号为 1 门完整课程,1 门课程只能选择一种顶替办法,不能重复使用。

3.对应顶替区课程,同一行 1 门课程顶替 1 门课程,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4.选择顶替区课程,旧计划任选 1 门课程顶替新计划任意 1 门课程。

5.课程顶替具体规则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 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专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 一致。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 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 15 门 72 学分,毕业总学分为 72学分。

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 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 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的能力,掌握较为扎实的日语语言文化基础知识和较好的日语应用能力,能够在涉外 企事业单位、外语教育、文化交流等行业从事文秘、服务与管理、业务办理、一般性翻译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较为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知识,了解日本国家基本知识和中日文化基本知识,具有较好的日语口头交际和书面表达能力,拥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良好的日语语言基础知识和中日文化基础知识;

2.具有较好的日语听、说、读、写、译能力以及跨文化沟通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

5.具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了解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7.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

四、课程说明

1.基础日语(一)

本专业低年级的考生打下扎实日语根基的基础性精读课程。通过从最初级的日语发 音、文字、及基础语法及基本句型、惯用形的学习,并配合与课文相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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