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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最新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待遇政策及《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审批报告表》填写说明

【导语】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到地方,可以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可以进企业(必须个人书面申请)。为妥善安置好军改期间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文件。对此,许多即将转业的战友比较关心,特别是相关待遇问题。那么,到底军改期间有哪些最新的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待遇政策呢,下面笔者作下简要梳理,谨供战友们参考。

安置去向

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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