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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1、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业设计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实际工程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业设计工程研究、科学技术人性化研究或技术转化方案研究、软件界面设计或应用软件开发、设计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学科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设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体现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经所在工程领域的领导小组和双导师审核通过。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工程硕士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2、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攻读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三)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3、学位授予   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获得本领域工程硕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其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2015版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系统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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