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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

一、学院简介

山西大学是中国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1998年山西大学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最早的一批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部省合建高校。2022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山西大学法学教育最早可追溯至1906年山西大学堂西斋开办的法律专门科。1912年山西大学堂西斋法律专门科改设为山西大学校法科法律学门。1931年山西大学校法科法律学门改设为山西大学法学院法律系。1949年法学院法律系调整合并到北京大学。1980年教育部批准山西大学复建法律系。1993年获批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批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法律系改设为山西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批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被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确定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2013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015年建成山西省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目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置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含民事诉讼法学)和经济法学(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5个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置法学理论、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个方向。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7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1人、讲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5人;具有国外学历背景或合作研究、高级访问背景的教师22人;聘请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兼职教授32人;与美国、英国、日本、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法学高等教育机构长期保持密切联系;多位老师获得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三晋英才、拔尖人才、山西省教学名师、山西省高校师德楷模等荣誉称号。经过多年积累,法学院已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多层次、高质量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法学研究基地和重要智库。

二、人才需求

(一)领军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影响力的领军人才。不受专业和年龄限制。

(二)高层次人才

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达到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或达到副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受专业限制。

(三)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才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受专业限制。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尚的学术道德。

(三)应聘人员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积累。

(四)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招聘待遇

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才按照山西省、太原市及山西大学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相应待遇。

五、报名程序

在山西大学主页(http://www.sxu.edu.cn)点击“招聘”,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登陆招聘系统并根据要求和提示提交报名申请。

招聘联系人:秦老师 17789123254;qinqian1324@126.com

山西大学法学院   

                               2023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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