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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 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2、考试升学加分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退役复学转专业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复学(入学)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5、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山东中医药大学服兵役学生奖学金

主要奖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报名应征入伍学生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后,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交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审核通过的应征入伍在校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0元。

8、退役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各地根据地方政策和实际也会制定一定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计划,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9、直招军士

大学毕业生可以通过义务兵参军入伍外,也可通过报名直招军士参军入伍。直招军士的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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