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 办理依据
(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
(二)《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发〔2022〕9号)。
三、 申请主体
企业在职职工。
四、 受理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同一证书,已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
五、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社保卡(实体或电子)(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六、 办理渠道
(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hrss.shandong.gov.cn/)→服务大厅→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申请人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七、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九、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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