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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

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3〕9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 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共9241篇,其中普通本科高等教育7873篇,来华留学生1篇,成人本科高等教育1367篇,各学院上传篇数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各学院账号现已开通,各学院管理员凭预留手机号码登录平台并及时更改密码。

2.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及附件材料的准备和上传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报送

1.人才培养方案按抽检对象的入学年度报送,即不同年度应分别以PDF形式报送,若分不同方向,则人才培养方案需按照教育部专业名称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

2.人才培养方案文件的命名规则:pyfa_(学校代码)_ (教育部专业代码)_(教育部专业名称)_ (学生入学年份),以材料物理专业为例:pyfa_10426_080402_材料物理_201909。

3.各专业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相关要求的说明附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说明详见附件2。

(二)毕业设计(论文)原文等材料的报送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命名规则为“2223_37_10426_专业代码_学号_论文类型(LW/BS/SM/W).文件后缀”,类型对应“论文、设计、涉密论文、无”;原文必须为PDF版。例如:“2223_37_10426_080402_2019040201_BS.pdf”或“2223_37_10426_080402_2019040201_LW.pdf”。

2.附件材料命名规则为“2223_37_10426_专业代码_学号_CL.文件后缀”,例:“2223_37_10426_080402_2019040201_CL.zip”。附件材料一般是指毕设中的工程图纸、设计程序、艺术作品、动画作品、音频视频等,附件上传必须为ZIP压缩版,不得超过2GB。

3.查重报告命名为“2223_37_10426_专业代码_学号_CCBG.文件后缀”,例:“2223_37_10426_080402_2019040201_CCBG.pdf”

(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库的报送

各学院应推荐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承担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家人事关系隶属于青岛科技大学(含劳务派遣及合同制人员)。原则上学院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对已入库且条件符合者,不需重复填报,本次只需填报新增入库专家,对转退离等专家需由学院书面提报情况说明,予以退库。

(四)高密校区及辅修专业的报送

因高密校区及4个辅修专业无单独设课学院,故无法安排管理员账号。高密校区及辅修专业负责人应与各系(专业)所属学院管理员联系,共用账号上传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抽检信息平台已于2023年8月30日开通。各学院管理员凭预留手机号码登录平台完成本学院的上传工作。完成时间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及论文抽检专家库信息最晚于9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2.毕业设计(论文)原文上传最晚于9月20日前由各学院管理员上传完成并将所有上传材料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科留存。

(二)工作要求

1.论文抽检工作是严把毕业出口质量关的重要工作安排,抽检结果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学位授予补充信息、人才培养方案、论文及附件材料、查重报告核验等工作。

2.各学院应对上报数据逐条审核、逐级审核,不得出现论文信息数据与论文原文题目信息不一致的情形。要对上报论文材料逐篇审核,不得出现论文内容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完整、论文呈现修订模式、缺少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与论文终稿(含题目)不一致等情形。

3.各学院应按照工作程序,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对报送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高效完成本年度全国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联系人:崔佳 李钟超,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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