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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连续三年顺利通过抽检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反馈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0〕6号),我校被抽检31篇硕士论文全部合格。至此,我校连续3年全部通过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无“存在问题论文”,学校学位与研究生培养质量走在省内高校前列。

        根据《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按照“全面覆盖、随机抽取、科学公正、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的原则,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为5%左右。每篇被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

        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重要的评价指标。从今年开始,省学位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抽检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培养单位,省学位办将进行质量约谈。同时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将抽检结果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培养质量和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等的重要指标,并作为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创新计划、国际化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坚持内涵发展,以服务需求、提升质量为主线,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保障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严格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鼓励各学科实行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末位淘汰或二次开题或中期检查;严把出口关,实行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分开管理,在学位论文答辩审核环节,100%进行双盲评审,加大学校抽检比例,严肃学术不端检测,规范答辩组织流程,力行淘汰制度,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确保了我校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稳中求进。

撰稿:仲倩编辑:王娜编审:丛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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