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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办件类型承诺件到办事现场次数0实施主体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承诺办结时限1 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 工作日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联办机构-是否一次办好是事项版本69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是否涉及中介服务否通办业务范围全省办理形式网上办理行使层级省级是否支持快递申请否申请材料联系人-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事项状态已发布查看全部点击收起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是办理方式自办件办理时间16市及功能区办理时间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或查看16市及功能区办事指南办理地点16市及功能区办理地点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或查看16市及功能区办事指南。 - 16市及功能区办理地点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或查看16市及功能区办事指南。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审批结果类型证照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公告送达 其他 查看全部点击收起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建筑法》依据类别法律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依据内容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原文下载地址点击查看依据名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依据类别行政法规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字号建设部令第153号依据内容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原文下载地址点击查看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依据类别政府规章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20号依据内容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4项:二级建造师审批,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原文下载地址点击查看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依据类别政府规章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33号依据内容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原文下载地址点击查看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依据类别政府规章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依据内容一、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6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将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县(市、区)实施,将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将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7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省级新区实施。原文下载地址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办理内容办理期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申请①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②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③聘用企业(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当场材料待受理受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当场通过或材料补正办结1.作出办理决定。2.逾期未办理延续注册的(过期的),其证书失效,由系统自动删除。当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政务服务栏目中办件进度或结果公示中查询点击下载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历 下区文化东路 50 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受理条件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介质(形式)纸质材料份数纸质材料规格对应电子证照材料提交方式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材料必要性空白表格示例样表填报须知受理标准备注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申请表(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原件电子0---其他注册申报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必要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申请表.docx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1.本材料以自愿为原则。2.上报内容应真实反映执业师、企业信息。1.内容真实有效。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个人签字、企业盖章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原件电子0---申请人自备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必要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doc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示例样表).doc1.本材料以自愿为原则。2.上报内容应真实反映执业师、企业信息。1.内容真实有效。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材料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申请表(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文件)材料类型表格类文本类材料介质(形式)电子电子纸质材料份数--纸质材料规格--对应电子证照--材料提交方式--来源渠道其他申请人自备来源渠道说明注册申报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材料必要性必要必要空白表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申请表.docx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doc示例样表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示例样表).doc填报须知--受理标准--备注--

常见问题

1

问 : 二级建造师注册如何进行申报?

回答:自2021年1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网址迁移至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网址: http://www.shandong.gov.cn/。 具体申报程序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通知公告”中《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9/28/art_187915_10297442.html)。2

问 :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从哪里查询?

回答: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服务电话”中查询(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3

问 : 二级建造师注册完成后,如何领取电子证书?

回答: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办结后,请于第二个工作日在爱山东APP->我的证照中申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4

问 : 已经有纸质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何申领电子版注册证书?

回答:2021年11月以后实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2021年11月以前办理完成的业务都是发放的纸质版注册证书,均可以正常使用。有纸质注册证书需要申请电子注册证书,请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按照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事项申请办理,办理完成后使用个人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可领取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再进行使用。办理网址: (http://www.shandong.gov.cn/)。 具体申报程序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通知公告”中《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9/28/art_187915_10297442.html)。5

问 : 我省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在外省申请注册?

回答: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6

问 : 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时应上传什么格式的材料附件?

回答:请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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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济南0531-61378805;青岛0532-66200000;淄博0533-2772716;枣庄0632-8665517;东营0546-8335795;烟台0535-6230302;潍坊0536-8096938;济宁0537-3239890;泰安0538-8228009;威海0631-5897069;日照0633-7979105;临沂0539-8609722;德州0534-2236709;聊城0635-8902696;滨州0543-3066980;菏泽0530-5167011。开发区咨询电话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0531-82083292(省级业务监督)。

窗口咨询地址: 16市及功能区咨询地址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或查看16市及功能区办事指南。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2053195

窗口投诉地址: 16市及功能区邮寄地址详见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

收费信息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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