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位工作水平和学位论文的质量,保证学位论文在结构和格式上的规范与统一,特作如下规定。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提倡并鼓励用中、外文撰写。理学、工学、医学类博士学位论文须用中、外文撰写,人文社科类博士学位论文提倡并鼓励用中、外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3-10万字,摘要为3000字以上;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2-5万字,摘要为1000字左右。 二、学位论文的结构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依次为:(1)论文封面;(2)扉页;(3)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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