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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发表期刊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潜心科研、不断创新的精神,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现对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如下。

一、各层次和学位类别发表论文的要求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各学院和各学科意见,学校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专业期刊发表体现学术水平、科研水平和创新性的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药学院、中医药创新研究院研究生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其他学院研究生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或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科技核心期刊(扩增期刊目录详见附表1)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附表1的扩增期刊是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筛选的部分高质量和学科密切相关的科技核心期刊。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科技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或本学科相关且有一定影响的高质量期刊(期刊目录详见附表2)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该目录是以《2021年中国期刊引证报告(扩展版)》为基础,征求各学科意见,删除了部分影响因子较低的期刊形成的。

二、发表论文相关注意事项

1.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并以我校研究生身份署名(如山东中医药大学2018级博士研究生***),通讯作者应为本人导师。如期刊无法标注研究生身份,第一作者单位需为山东中医药大学,其研究生身份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审核,研究生处备案。

2.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科技核心期刊指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收录期刊,或封面标注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以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标注为准,不含增刊。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或《山东中医杂志》发表的论文,其中1篇可等同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予以认定。

3.各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其他培养环节同时,必须按以上要求发表论文见刊(含网络版),方可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获得录用通知尚未见刊,待论文见刊后颁发学位证书。

本规定自2022届毕业生开始执行。

附表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扩增期刊目录

附表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目录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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