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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山东大学文件

山大教字〔2020〕30号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20年9月20日

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要求,为了保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仝兴华任组长,副校长李术才、党委副书记王君松、校长助理吴臻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2-3名教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细则。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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