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现将山东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条件和申请流程公告如下:
一、免试政策对象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符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上述专业学位限定于境内学位,取得方式为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均符合条件。
二、免试科目
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仅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三、申请及审核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6月11日—7月1日12:00,现场审核时间:6月11日—7月1日17:00(工作日期间办理审核),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申请流程
符合免试《财务管理》条件的考生,请先进行免试申请,经现场审核后再进行中级会计考试报名。
(一)登录。考生于6月11日—7月1日12:00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sdkjxxw.cn/),点击首页专题飘窗进入申请界面。
(二)生成申请表。按照界面要求进行填写,生成《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考生自行打印后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字并填写日期。
(三)现场审核。考生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身份证、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在工作日期间至本人信息采集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过学信网对学位证书进行查验。审核通过的接收其《申请表》,审核不通过的将《申请表》予以退回。
(四)报名其他科目。审核通过后,请及时通过“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网站(网址:http://kzp.mof.gov.cn/)报名其他考试科目。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报考科目将无法进行修改。
五、联系电话
考生现场审核前,请提前致电报名地财政部门咨询。各市(区、县)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可通过“山东会计信息网”主页进入“山东会计之家”,在网页右侧点击查看。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