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公布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科)、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及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专科)等3个专业新专业规范,为平稳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关于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7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的通知》(京考自考〔2023〕1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个专业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课程调整
依据全国统考课程安排,调整3个专业中全国统考课程(以下简称“新课程”),具体课程详见“课程调整明细表”。新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推荐使用教材信息,将随“2024年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二、考试及毕业安排
3个专业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安排,适时公布新专业考试计划。自2024年起至新专业考试计划正式执行之日止,考生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同时,可以使用新课程替代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以下简称“旧考试计划”)中课程(以下简称“旧课程”),凡新旧课程总门数达到旧考试计划课程总门数要求的,除公共政治课及外语课程外,可按照“门数对等”原则以旧考试计划的要求申请毕业。已经合格的旧课程成绩始终有效。
三、课程调整明细表
序
号
专业名称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1
大数据与会计
(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13124
英语(专)
4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5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6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7
13138
财务会计(初级)
8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9
00067
财务管理学
10
00041
基础会计学
11
13139
成本会计
12
04762
金融学概论
13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4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5
13124
英语(专)
16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17
00041
基础会计学
18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9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0
04729
大学语文
21
04762
金融学概论
22
00107
现代管理学
23
40016
人文素养
24
40017
科技与社会
25
40018
审美与礼仪
26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7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8
13124
英语(专)
29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30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31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32
13138
财务会计(初级)
33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34
00067
财务管理学
35
00041
基础会计学
36
13139
成本会计
37
04762
金融学概论
38
40016
人文素养
39
40017
科技与社会
40
12497
通用技能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