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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

        为推进202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就毕业研究生签约、违约、派遣、改派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约

    1. 毕业研究生(含委培、定向、自筹)须先登录信息门户,提交生源信息。其中自筹或非定向研究生须先提交生源信息后才能通过网签系统打印《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2. 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可于2020年9月1日后在网签系统内签约,并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署《诚信就业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就业协议书。网签offer开放签约时间,与用人单位评级直接挂钩。

    3. 我校鼓励毕业研究生到国防重点单位就业,毕业研究生与国防重点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学生在网签系统内同意应聘,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署《诚信就业承诺书》,并打印就业协议书。

    4. 毕业研究生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返回一份至学院备案。非选调生录用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落户需要,我校均不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5.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约定内容(包括违约条件),需在网签offer中进行明确,并于签约后直接打印在就业协议中,任何以粘贴、盖章等形式在网签后进行补充的约定,学校不予认可和保护。

    6. 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须通过学校网签系统进行签约,我校不认可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两方协议”,两方协议内容及条款不受学校监督和保护。

二、违约

    1. 毕业研究生应诚信就业,遵守契约精神。

    2. 毕业研究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违约。

      (1)继续深造或出国的。

      (2)就业协议约定发生变化,双方未达成一致的。

      (3)家庭原因等其它特殊情况。

    符合违约情况的毕业研究生须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期间应充分思考,与辅导员、导师充分沟通,并征得学院、学校同意后方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违约。自提交违约申请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违约重新进行网签就业协议的手续。

    3. 符合上述违约情况的研究生在毕业前只有一次违约机会,办理违约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向学院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4. 用人单位应遵守学校的就业政策,对于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用人单位不应再向学生发放录用通知或签订两方协议。

三、派遣

    1. 用人单位在网签系统中录入派遣信息,如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派遣,则派遣信息由学生自行与档案挂靠地确定并填写。

    2. 派遣信息录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违约的情况录入截止时间顺延到2021年6月5日。

    3. 学校对2021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派遣的时间统一为2021年7月1日。

四、改派

    1. 学校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派遣后,毕业研究生可以返回学校进行报到证改签(改派)。实际情况中,报到证改签可以分为解约(违约)改签、落户改签、延期改签、其它原因改签等多种情况。

    2. 属于解约(违约)改签的,解约(违约)行为应在毕业派遣后发生(即2021年7月1日之后)。

    3. 对返校进行报到证改签的研究生,目前暂无毕业时间长度的限制。

        上述说明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其中涉及到的具体办理流程、部分特殊情况和“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用人单位评级体系”(试行),可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http://yjsjob.uestc.edu.cn)查阅。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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