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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泗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泗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人员

泗县定向培养师范生2024年毕业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2023年毕业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

三、分配岗位

另行通知。

四、分配程序

1.报到

泗县定向培养师范生2024年毕业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和2023年毕业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在校表现相关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泗县教体局四楼408室报到。

2.面试

泗县定向培养师范生2024年毕业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和2023年毕业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参加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现行小学二至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材,自行选择一学科一课时,现场撰写教学设计,上课。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按测试得分的80%计入选岗成绩中。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专业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在校表现

在校学习期间综合表现20分,其中,具有本科学历1分,普通话1.5分(二级乙等0.5分、二级甲等1分、一级乙等及以上1.5分),计算机或英语等级证书2分(初级1分、初级以上2分),综合荣誉5.5分(系级0.5分/次、校级1分/次,省级2分/次、省级以上3分/次),毕业成绩10分(全优10分、良好7分、合格5分、合格但有2门及以上补考学科3分)。

选岗成绩=专业测试成绩×80%+在校表现综合得分。

4.选岗

选岗由县教体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制,县人社、县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选岗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提前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公告。符合2024年分配条件的定向培养师范生,按选岗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自主选择镇中心学校。凡是户籍在黄圩镇、大庄镇、山头镇、草沟镇定向培养师范生,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岗至户籍所在镇中心学校。

选岗结束后,由镇中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村小、教学点任教。

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面试的,由县教体局在剩余岗位中分配到边远镇村小任教。

选岗结果现场公布,并在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由县教体局将相关材料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平稳、顺利、公正进行。

2.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人为干扰分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系当年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必须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分配等相关工作。

3.加强管理。2024年泗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选岗后要按要求及时到校报到。定向培养师范生要自觉履行培养协议,坚守服务期合约。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温馨提示

2024年泗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序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选岗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咨询电话:7020086(泗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7018258(泗县纪委监委驻泗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7022674(泗县教体局)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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