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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组织领导

1.土木工程学院成立2023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土木工程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人数为5-7人,负责制定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土木工程学院成立2023级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为土木工程学院纪委书记,成员由土木工程学院纪检委员和辅导员代表组成,人数为9人,负责对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

3.土木工程学院成立2023级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人数5-7人,指定1人为组长,另外确定秘书1人。复试小组在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组织

土木工程学院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比例计算出现小数时,进位取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综合面试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前,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内公示,并在逸夫楼四楼5422教室门前张贴公示。

(2)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并进行回答。

(3)复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回答情况进行简短的提问,依据考生面试回答情况当场记名评分。

(4)每位考生的得分为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分。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考生随机抽取测试题目,并进行回答。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加试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综合面试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成绩记分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占30%,综合面试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20%。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土木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土木学院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核查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提供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核查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提供《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的原件;

6.提供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土木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各调剂专业和相关调剂信息。

2.土木工程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

3.土木工程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土木工程学院组织调剂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土木工程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七、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办法

1.根据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不及格;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3.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逾期视为放弃,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八、咨询与监督方式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3828212;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551-63828082.电子信箱:jwb@ahjzu.edu.cn。

九、其他

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安徽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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