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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确:这些行业持有注安证书并注册的,不用再考安全员资格证,取得注安证书到底还有哪些好处?

从官网截图可以看出,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中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管理部下设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责中明确:“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工作”。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明确指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你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内对你负责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比如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这些部门,分别对你各自的行业实行安全监管。但是应急管理部门既要负责对这些行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同时我们也有直接监管的行业,比如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烟草、商贸这八大行业,还有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这都是我们应急管理部直接监管的,这是部门监管职责的明确。”

换句话说,以上的行业,注安证都可以代替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证,不用重复考取,哪怕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员证也适用,不用重复考。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安全生产法》里面,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相关规定及说明。

《安全生产法》的释义关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解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与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防范能力直接相关。为依法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专业素养,本条对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承担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这就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表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能力不强,指挥不当、调度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对于加强单位的安全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促进单位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这是一项原则要求。如何确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既要考虑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又要考虑经营规模,还要考虑单位的性质、危险程度等因素。一般说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和了解并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安全标准;

(2)基本掌握安全分析、安全决策及事故预测和防护知识,具有审查安全建设规划、计划、大中修施工方案的安全决策知识;

(3)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受过一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从事本行业工作的经验,基本熟悉和掌握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需的安全知识;

(4)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较好地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直接、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根据本法规定,这些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他们安全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这是原则性要求。一般来讲,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要求高于主要负责人,并要有相应的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并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标准;

(2)掌握安全分析、安全决策及事故预测和防护知识,具有审查安全建设规划、计划、大中修施工方案的安全决策知识;

(3)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受过一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具有从事本行业工作的经验,熟悉和掌握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需的安全知识,并能够熟练地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运用;

(4)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较好地组织和领导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较好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官方明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同于中级职称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同助理工程师

咨询: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目前从事安全管理的我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但是所在企业不认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等同于中级职称。根据法律我们从事安全管理的人也不能评中级,所以享受不了中级待遇。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我们该怎么办才能得到中级职称和相关待遇?希望这个问题能得到回复。 2022-08-17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明确,山东省对安全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有关事宜您可咨询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电话:12333,0531-86911155)。 2022-08-24 人事司

国家应急管理部 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出台!

注册审批程序

简单来说《旧规定》的注册审批程序是:个人取得资格证书 → 个人申请单位同意 → 资料报省级安监部门初审→ 初审合格报国家局终审→ 注册证发证。

《新规定》第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经应急管理部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应急管理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实施。终审通过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分别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简单来说《新规定》的注册审批程序是:分专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个人申请单位同意→ 资料初审→ 应急管理部终审→ 发证。

资料初审

非煤矿山行业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经应急管理部授权的机构进行注册初审

煤矿行业

金属冶炼行业

化工行业

其他安全类

建筑施工行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初审

道路运输行业

交通运输部初审

初次申请注册时限

《旧规定》对初次申请注册时限没有规定。

《新规定》第十八条 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

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应急管理部核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

如果取得证书一直没注册怎么办?

没关系!

这里公众号@安全永无止境 小编要特别提醒的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后,如果一直没有注册,也没有关系,不会存在证书作废的情况,这一点请所有注安或准注安不用担心!按照新规定,可能会在注册的时候,补充逾期未注册期间的再教育而已!

注册有效期的改变

《旧规定》第十八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者,除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新规定》第十九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新规章关于执业行业的界定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证书的价值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

第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金属冶炼单位5年)。

政策中的“应”其实可以解读为必须的意思,也就是到今年强制要求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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