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可续期
根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22〕43号)《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有关要求,为确保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政策依据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对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
申请人员
合格证明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申请流程
申请指引
1. 登录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号,选择个人中心。
网址:
http://dlaqgl.jtzyzg.org.cn
2. 选择合格证明后,点击延续按钮,进入申请延续界面。
展开全文3. 确认红色框内所要申请延续内容无误,点击提交审核按键,页面则会弹出提交延续成功提醒。
来源:佛山交通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