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来了,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每人最高可发放领取3万元租房补贴。
2023年宁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条件+入口+方式)
政策内容
自2021年4月20日起,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青年人才,在甬依法缴纳社保 一定期限且无房的,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最长发放3年。
适用对象
在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 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基金会等,须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下同)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
申报时间
每月21日至月底申报。
申请入口
1、电脑端: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
2、手机端:浙里办app→“人才码”移动端
申请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明;
(2)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技能人才提供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自新引进之月起至满3年止(共36个月) 为政策享受周期,累计缴纳社保满10个月、20个月、30个月后,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PC端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线上申报。
经匡算确认后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及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窗口初审,市及各 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后,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申报具体操作步骤,点击查看:2023年宁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入口+流程图解
政策说明
(一)新引进,指首次在甬缴纳社保。其中,人才全日制学习毕业前在甬缴纳社保的,首次在甬缴纳社保时间可按毕业后缴纳的时间算起。在甬缴纳社保连续中断满3年后重新在甬缴纳社保的,首次在甬缴纳社保时间可按重新缴纳的时间算起。
(二)全日制及学历学位,指国内高校毕业生查询学信网中的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信息;海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届毕业生,指满足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国内高校毕 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后1年内;海外高校毕业生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后1年内。
(四)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指查询“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浙江省证书查询系统”和“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信息结果为“二级/技师”或 “一级/高级技师”。
(五)缴纳社保,指查询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为在缴。
(六)无房,指查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为无住宅。
政策要求
租房补贴政策是全市统一实施的人才政策。人才已享受市本级和区(县、市)相关租房安居政策的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一)人才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公寓政策、购房补贴政策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
(二)人才享受宁波大市内其他相关租房安居补贴政策按“就高、补差”原则执行。
其它事宜
1.人才享受租房补贴仅限一个政策享受周期,可在累计缴纳社保时间符合相应要求时逐次申领,也可合并申领。租房补贴的受理时限为政策享受周期期满半年内,逾期不再受理。
2.人才申请租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保,以申请时的工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为社保缴纳地)为准根据财政负担原则由市及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窗口归属受理。
3.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需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均为在甬单位,并以实际用工单位作为工作单位申报。
4.申请人申办政策事项,即同意授权经办机构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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