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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一志愿)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一志愿)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

复试方式为线下现场复试。

1、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点-10点

地点:宁波大学本部阶二教室(2号教学楼)

2、复试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下午13点-15点

地点:宁波大学本部阶二教室(2号教学楼)

  3、复试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

地点:宁波大学梅山校区海运学院

特别注意: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4月2日上午7点15分,所有复试考生在宁波大学本部(北大门升旗点)统一坐班车前往梅山校区海运学院参加复试面试。晚上20点15分,统一坐班车返回宁大本部。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考试初试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资格审查单》(附件2)。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9.体检表原件(附件4,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学院。

(二)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 试 机 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需有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5);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录取知情书(附件7)。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提交纸质稿: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思想政治考核表》(盖红章)原件、《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原件、资格审查单(签字)原件、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完整,针对应届生)、海运学院保证书(签字)原件(附件9)等。以上材料请在4月1日上午报到时交给学院。

2、考生将复试笔试科目名称务必在3月28日前发至:hyxyyzb@nbu.edu.cn。邮件格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代码、复试专业名称、复试笔试科目名称、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8)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资格审查单

 3.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宁波大学研究生体检表

 5.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意向书

 6.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7.宁波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知情书

 8.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9.海运学院保证书

10.宁波大学本部地图&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地图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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