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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要求

(一)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统筹疫情防控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科学组织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二)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复试每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采用笔试、面试等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实行量化评定,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纪律

(一)考生提前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考生弄虚作假或作弊,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考试内容,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问题,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

(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私下接递物品;

(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

(4)复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电子设备;

(5)复试过程中妨碍拒、绝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

(6)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三、复试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依据《复试规范性要求》,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确定复试、调剂、拟录取名单等,指导学院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任成员,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监督。

(三)学院成立服务保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相关老师作为成员,保障复试的联络、技术等工作,加强考生服务。

(四)学院按一级学科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科专业教师共同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依据《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2)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更改。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五)面试全过程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1年。

(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受理考生咨询。

联系人:代豫杰,0951-2062887,geonxu@126.com。

四、确定复试考生

(一)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公布一志愿上线人员名单。

(二)学校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确定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最终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设预调剂环节,考生届时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

五、复试方式及安排

(一)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我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选派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一)考生复试前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1份:

(1)初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

(4)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5)本科阶段成绩单;

(6)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8)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二)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

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三)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阶段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以下核对工作:

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生注意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试时须检查其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本学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除(一)至(四)项要求外,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六)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入学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

(七)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八)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内容、时间、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查(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笔试范围为《宁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载明科目;专业课面试考生首先个人陈述3分钟左右,而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作答,每套试题包含5个问题,考生自主选答其中3个。

(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考生首先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除姓名外的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读研愿景等),其次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三)复试时间

(1)2023年3月30日(周四):

① 8:00-10:00,专业课笔试,宁夏大学文萃校区文萃一教221;

② 14:00,外语听说能力,宁夏大学文萃校区德润楼305、309、312。

(2)2023年3与31日(周五):

8:10,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查,宁夏大学文萃校区德润楼305、309、312。

考生应于30日13:40及31日7:50前到达德润楼二楼报告厅候考。考生将在候考时随机抽取面试序号,面试个人陈述及自我介绍时仅以该序号作为身份标签。允许考生介绍所学专业、学习及实习实践经历,不允许考生介绍姓名、所在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四)复试成绩公示、报送。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官网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

(五)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的核算比例为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外语听说能力占20%。

(六)专业课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加分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学院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九)当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学院将再次通过复试录像比对所有录取考生,核查考生身份,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立即取消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十、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必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三)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将及时上报校监审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学院负责解释。

(四)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校监审处、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学院的工作,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学院投诉电话:0951-2062643,邮箱:geonxu@126.com。

十一、其他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过程中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四)请考生不要私自建微信群或QQ群,也不要随意加入考生微信群或QQ群,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宁夏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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