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领域(方向)简介
学科教学(数学)作为教育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以认识数学课程与教学现象、揭示教学规律和指导数学教学实践为主要目的。本专业主要对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进行研究,探讨解题思维、解题方法、分析比较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促进数学教学;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中学数学课件的开发和研究,辅助数学教学,研究数学软件解题方法和技巧。对中学数学解题思维方法、策略、技巧及应用进行研究,包括中学数学常规数学问题、开放问题、数学竞赛、数学应用等问题。密切关注国内外数学课程改革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先进数学教学理念;积极参与现行数学课程教学改革;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河南大学的数学学科教学团队既有多年来一直从事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作为学业导师,又有具有多年教学实践经验,对中学数学教学有较深了解的高中特级教师作为职业导师,并且有固定的实习基地。学员进校以后就有学业导师与职业导师共同培养,对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毕业两年的人员。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第一年主要是课程学习,完成教学计划课程后到基础教育工作岗位进行研究性教学实践活动与论文写作。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具体为:学位基础课程6门,共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4门,共1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7门,共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类
别
课程名称
考核
方式
学时
开课
学期
学分
授课
教师
公共学位基础课
政治
考试
54
1
2
学校安排
英语
考试
72
1
2
学校安排
教育学历史与动态前沿
考试
54
1
2
刘黎明等
课程与教学论专题
考试
54
1
2
林德全等
教育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
考试
54
1
2
张新海等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专题
考试
54
1
2
赵俊峰等
专业必修课
中学数学解题研究
考试
36
1
3
张明亮
数学思想方法
考试
36
1
3
刘洪星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考试
36
2
2
张志平
现代数学与中学数学
考试
36
2
2
李锐
选修课
数学文化
考查
36
2
2
张志平
数学模型研究与应用
考查
36
2
2
张玉环
竞赛数学
考察
36
2
2
张明亮
数学学习方法
考查
36
2
2
李锐
数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考查
18
2
1
张建国
数学教育心理学
考察
36
2
2
张志平
现代教育信息处理与检索、论文选读
考察
18
2
1
刘洪星
补修课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心理学
考查
1
随本科生
教育学
考查
1
随本科生
专科毕业生(3选2)
数理统计
考查
1
随本科生
组合数学
考察
1
随本科生
实变函数
考查
1
随本科生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考查
3.4
8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负责做好管理实践的指导与实施。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全日制教育硕士入学后,最迟在第二学期末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开题论证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成立导师组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原则上,全日制教育硕士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校内、外导师的签字认可后方能申请参加答辩。论文评阅人或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