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7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提高网络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考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即日起至12月1日自行组织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
已参加2020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原始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三、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0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各2分。判断题10题,每题各2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各2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并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可直接打印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四、结果运用
根据文件精神,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联系方式:3692526。
附件:1.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
2.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docx
附件2: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