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从省、市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如东县镇(区、街道)事业单位面向我县省、市聘大学生村官定向中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如东县面向省、市聘用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如东县内在岗的省、市聘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其他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10:00
3.报名地点:如东县行政中心5号楼多功能厅(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如东县从省、市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可下载);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在镇(区、街道)党(工)委对拟报名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中不足2:1比例的部分,可明确1个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核减岗位情况在如东组工网(http://www.rdzg.org)上公告。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一次性医用口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下同)。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在如东组工网公告。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每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如东组工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取面试得分高者;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镇(区、街道)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五)确定拟聘人选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组工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工作纪律
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本次集中招聘工作,各镇(区、街道)做好配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择优招聘、公开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
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等,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考生报名成功后,未经如东县委组织部批准而缺席后续环节的,视为放弃。放弃者信息将进行备案,并取消其再次参与本类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4512836 (如东县委组织部)
0513- 84197352(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
附件1.2020年如东面向省、市聘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如东县从省、市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