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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第一批)

根据我校各培养单位复试及录取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组审定,现将我校2023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15日。

我校正式录取名单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如在公示和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学籍学历不合格、未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调入档案等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0351-3176232,3144055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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