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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人才引进政策2023

【导语】:廊坊人才引进政策包含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经营管理人才集聚计划、青年优秀人才汇智计划、高技能人才提升计划等10条,相关的政策和补贴详见正文。

一: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

对我市新培养入选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市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对我市全职引进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市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补助

(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339530 )

对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省政府“燕赵友谊奖”的专家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5万元奖励

(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 5212189 )

二:经营管理人才集聚计划

对我市重点支持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型人才,经认定市财政最高给予启动资金10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100万元住房及生活补贴100万元

(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 2131008 )

企业从域外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市财政给予企业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资助。

(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 5212190、2338059)

三、青年优秀人才汇智计划

对市级青年拔尖人才,市财政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自然科学领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支持期3年。对市级农村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3万元一次性支持资金。

(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 2339530 )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 2227091)

实施“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15万元住房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339530 )

四、高技能人才提升计划

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台技能人奖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全省技能大赛金奖的,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奖励。对我市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2227904 )

五、深化区域人才协同发展机制

充分发挥我市毗邻京津人才高地的区位优势,围绕科技、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大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我市提供智力支持,对工作成果显著的柔性引进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交通及生活补贴。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 2339530 )

持续深化“通武廊”三地人才交流合作,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专家人才带科研成果在廊坊转化落地,来廊工作不计时间长短,视业绩贡献可与本地人才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联系电话: 2131008、5212182、2920208、2206576)

六、深化引才育才市场化机制

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租金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从第二年起根据相关目标考核情况,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助期3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 2234981 )

对在省级及以上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以及在市级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星创天地),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奖励。

(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5212183 )

七、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

对在市级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给予每个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合作项目资金支持。

(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5212191)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最高给予20万元、10万元设站补助经费。对在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内开展科研活动的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科研经费。

(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2131008)

八、加大科研奖励支持力度

对我市获得国家科技奖项 (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最高按照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给予奖励。

对我市获得省科技奖项 (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最高按照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10万元给 予奖励。

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才组织),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5212186 )

九、加强人才保障激励

在人才编制方面,建立人才引进专用事业编制“周转池”,内设100个周转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

 (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联系电话: 2130526 )

在人才资金方面,建立人才优先发展机制,切实保障人才政策待遇落实。

(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2638625)

在职称评聘方面,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试行职称自主评聘,对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实行直评直聘制度。

(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2131008 )

在成果转化激励方面,合理分配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研团队所得不低于7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5212186、2920208)

在推进工作落实方面,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2339530 )

十、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定期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帮助专家人才高效解决创新创业各类问题。

(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 2339530 )

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专家人才公寓为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提供租赁性周转住房,并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 2250662)

推行“人才贷“引导社会资本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 责任单位: 市金融局;联系电话:2330105)

全面落实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将户口迁入我市工作地、居住地。持卡人未成年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部门协助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入学后享受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在市属公立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SCHOO捷的预约诊疗服务。

(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233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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