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天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申请补贴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在职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取得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
非企业单位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人员,以及申请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
中级(四级)1500元
高级(三级)2000元。
温馨提示:
补贴按每人每证一次性发放,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三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与职业培训费补贴重复享受。
证书上既有职业又有工种的,以职业为准。同一职业(工种)先行取得高等级证书或已申报享受了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三、补贴申请
线上申请:天津人力社保APP
“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
线下申请:
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以证书上日期为准,且证书日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填写《天津市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到社保分中心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四、补贴审核
社保分中心接到申请后,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实证书或调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证书查询接口进行证书信息验证。对企业职工申请的,审核证书核发时是否在企业参保和失业保险参保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请的,审核证书核发日期是否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保分中心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公示网站: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待遇发放
时间:每月5、15、25日
途径: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技能补贴】即可获取天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线上/现场申请指南,以及每期名单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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