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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滨海新区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全国2014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工作,根据农业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2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

2014年5月7日

附件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天津考区公告

依据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2号公告,现就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类别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2号公告,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不包括水生动物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4年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6月15日。

4. 报考人员应当在网上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对其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2)本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院系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三、考试缴费标准、时间及方式

(一)缴费标准。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3】830号文件),兽医全科类考生缴纳考试费用164元;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请于6月16日至20日到报名所在辖区内指定考试受理单位进行一次性缴纳。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2日至10月11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2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2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

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天津市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考试成绩。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天津市畜牧兽医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公告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2014年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缴费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  晶

26999356

2

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尹久阳

60706925

3

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永芳

29246380

4

武清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靳桂君

22206651

5

宁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孙立娟

69191550

6

静海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刘  燕

28913021

7

东丽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孙世颖

84372410

8

西青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杨延会

27392481

9

津南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杨久强

28390737

10

北辰区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  辉

26820477

11

滨海新区塘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郭立军

66893503

12

滨海新区汉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  静

25693175

13

滨海新区大港农业服务中心

窦国芳

5992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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