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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一)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高校校领导班子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其中对于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高校,每所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针对性开拓就业市场。二级院系领导班子和专业负责人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对于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20家,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各高校研究生导师要按照所带研究生不低于1:1比例走访企业,为所带研究生每人提供至少1个有效就业岗位。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重点走访天津企业,深入挖掘在津优质岗位资源,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鼓励校院两级班子成员带队、优秀毕业生代表随行,师生同行,将开拓优质岗位与推介优秀毕业生相结合,推动校企紧密联动。(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大力实施“企业进校园”计划。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举办校企对接会、人才接洽会、企业宣讲会等线下校园招聘活动,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信息,关注学生签约情况,提升招聘活动实效。积极参与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搭建校企“握手通道”,推动人才供需精准有效对接。加强校园招聘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常态化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各高校要将教育部“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和天津市“津英就业”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落实落细,制定招聘方案,定期报送校园招聘活动岗位供给和学生参与情况。各有关单位协同联动挖掘岗位资源,在2024年3月到5月招聘高峰期,各高校要确保活动场次数,每校每天至少举办1场招聘相关活动;市教委、市人社局每月举办至少2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国资委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每月举办至少1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月举办至少1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等群团组织每月举办至少1场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市退役军人局举办至少1场退役军人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退役军人局)

(四)鼓励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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