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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复试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津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考生复试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本办法经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单位: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入学后学籍归属管理与经济学部)拟招收43人。

招生计划视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三、复试条件

1. 报考天津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的非全日制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总分201分、英语二单科成绩52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单科成绩104分以上的要求,具有复试资格。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天津大学MPAcc项目网站(http://mpacc.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四、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手写签字。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并签字的《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准考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须按上述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到一个PDF文件里(文件名称:资格审查+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与时事政治论文一起,在截止日期前用网报时的邮箱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五、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MPAcc项目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具体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3)复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具体地址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六、复试内容

(1)时事政治考核(满分200分)

(2)会计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1. 时事政治考核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一篇时事政治论文。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提交论文或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低于论文满分的60%),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考核的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cc项目网站(http://mpacc.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时事政治论文需提交PDF格式,以“时政论文+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命名文件,与资格审查等材料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2. 会计专业综合考核

       会计专业综合考核以现场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对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理论与方法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运用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综合素质面试

①面试形式为个人面试。

②综合素质面试内容

●个人工作(实习)经历、业绩与职业素养

●逻辑思维能力与未来发展潜力

●时政理解与社会责任感

●团队合作精神与组织协调能力

●沟通表达、仪表举止与心理素质

●英语水平(听说理解能力及专业词汇的掌握情况)

七、成绩构成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会计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时事政治考核成绩×1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八、复试要求

1、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总时长为15-20分钟(含准备时间),考生须独立完成此次面试。

2、根据《天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和培养方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优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优先录取;复试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优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十、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复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另行安排复试工作,请考生届时查阅天津大学MPAcc官网(http://mpacc.tju.edu.cn/)里的“通知通告”栏目。

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B区103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27404712;网址:http://mpacc.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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