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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计算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过线考生名单

智能与计算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部党委书记、学部主任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副主任、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部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部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部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在学部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复试专家组 学部将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监督检查组 由学部纪检工作负责人等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学部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复试管理

1.招生规模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专业划线

电子信息

(01智能与计算学部方向)

67

325

电子信息

(02未来技术学院方向)

22

325

注:我学部硕士生招生专业: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按照《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说明,复试将区分01智能与计算学部及02未来技术学院(原国际工程师学院)两个方向分别组织复试。复试考核分方向列计划,分方向复试,分方向进行录取工作。请达到我学部复试线(复试考生名单)的全体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10点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选择“复试的方向”,否则将视为放弃复试、无法参加复试工作。

为了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的方向”一经选择并确定后,不能更改,请考生高度重视!

方向02未来技术学院的介绍、复试方案(含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方式等)请点击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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