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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史重点整理(打印版)

中古音乐史要点整理

一、中国古代乐律学

1. 三分损益法

在周代正式确立的我国古代生律的方法,按其振动体长度来进行音阶或十二律吕的相生,史称“三分损益法”,最早记述这一理论的是《管子》一书。其求五音之法为:先求得一个标准音“黄钟”,把它作为宫音。然后就宫音的弦长增加三分之一(三分益一),即得低四度的徵音;再就徵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三分损一),即得高五音的商音;把商音的弦长增加三分之一,得低四度的羽音;就羽音弦长减去三分之一,可得角音。

2. 周代“十二律吕”

十二律吕是周代律学的名称。它是用三分损益法求得的,即: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其中单数各律为“律”,双数各律为“吕”。

3. 京房六十律

京房(前77~前37)西汉律学家,本姓李,字君明。他因为三分损益法所生十二律中仲吕不能回到黄钟律,因而继续推算下去,成为“六十律”。京房同时觉察到律管的管口校正问题,提出“竹声不可度调”的认识,并制作了十三弦的“准”。

4. 荀勖笛律

西晋律学家荀勖(?~289)在乐律上的成就在于他发现了笛律中的“管口校正数”,荀勖运用“管口校正”制作出较精确的十二笛。每笛适吹一律。

荀勖的“管口校正”之方法为:他作的笛有六个按孔,前五后一。后面一个按孔离吹口最近,作为商音。前面五孔依次由吹孔向下排列为宫、变宫、羽、徵、变徵;六孔全按为角音。

5. 何承天的“新律”

何承天,南朝宋时郯(今山东郯城县)人,武帝时(420~422)曾为尚书祠部郎,文帝时做过御史中丞:后因故免官,死于家中。他在乐律学史上,第一次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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