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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三名学生嫖娼不但被开除,还被实名公示

复旦大学三名学生嫖娼不但被开除,还被实名公示。

复旦大学3名博士硕士生因嫖娼被公示除名。

网传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

复旦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陈某,在2020年9月26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行政拘留三日”;

2019级硕士研究生李某,在2020年9月7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2020级硕士研究生葛某,在2021年1月13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仟元”。

而校方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上述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是以实名的形式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示栏里。

对于学校开除学籍并公开公示的做法,不少网友提出了质疑。有人认为,学校依规处理无可厚非,但将涉事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公布则有些不妥,“有点像公开行刑,让公众对其进行道德审判。”

这种操作是不是太可怕了?实名张贴到校内,和发布到网络上有什么区别呢?现在网络那么发达,人家随手一拍就可以转发到网络上了。

复旦大学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这些学生的隐私呢?虽然嫖娼是不对,但也不能把他们的姓名以这样的方式公示出来啊! 这样做是不是不用脑子啊!即使他们行政违法,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肆意去侵犯,对吧?

复旦大学学生条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是这样写的:卖,嫖娼,或者组织,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如果学生违反了条例,学校可以开除学生,这样是可以接受的,但学校这种公开公示的羞辱,是不是太过分了!

这样的公示,同学朋友家人尽知,被转发网上,全网尽知,这不是毁了他们的前程吗?他们还怎么去面对未来呢?他们没有女朋友没有老婆,嫖娼罪不至于死吧?为什么学校这样做呢?如果他们出来社会处处遭到打压,嘲笑,找不到工作而走上极端的话,是不是复旦大学逼的呢?复旦大学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很多女大学生被富豪包养,这些为什么就没有人管呢?这个算不算是卖嫖娼呢?都是金钱的交易,都是你情我愿,很多金主都是有老婆的,这种为什么就没有人管呢?

他们都是成年人,有公安机关处理就可以了,按照校规来处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但这种在校内张贴把他们的事公示出来,真的是无法理解。

很多网友纷纷说:这样的处罚实在是太重了,这是极不负责的做法,毁了三个年轻人,实在太残忍了,大学生是犯错误,不是违法,浪费人才是最大的过错。

也有网友说,复旦大学严肃校纪,公平,公正,公开,这种态度很好,就是要严格治校,一个嫖娼的大学生可以推知人品不合格。受了处分就要公示,其他人受处分也是要公示的,偷偷摸摸处分才是错误的,学校没有问题,与其指责学生还不如不要做这样的烂事!

对于复旦大学这样的做法,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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